潮汕地区,历史上曾被称为潮州,现在被称为潮汕。潮州的名称,最早出现在汉代的史料,称“潮阳”、“潮南”、“潮阳郡”等。在宋代以前,潮州还只是一个州。至宋代,在潮汕地区出现了一个新的地域称谓——“粤东”。
从唐初起,在有关潮汕地区的文献中,就有“粤东”的名称出现。《新唐书》中说:“潮阳、潮南、揭阳三县皆在粤东……又曰揭阳。”
到了南宋绍兴年间(1131~1162),潮州的称呼才首次出现于文献记载中。那时,潮州已经出现了府城,成为当时岭南地区的一座大城市。南宋绍兴七年(1137),朝廷在潮州设潮州府,管辖包括今天潮州市、揭阳市和揭东县等地的区域。南宋绍兴十年(1140),朝廷又在潮州府下设立潮州府通判一员(从九品),管理潮州府的民政和经济事务。当时潮州通判的辖区大致包括今天汕头、揭阳和潮州三个地级市的范围。通判统辖潮州府所辖各县、镇和部分乡。
元朝至正十五年(1355),潮汕地区设立潮州安抚使司,隶属于广东行省管辖;潮州府下辖五县:揭阳县、揭西县、惠来县、普宁县、饶平县。当时潮州市仍为潮州府所辖,与潮州府相邻的地区称为“潮属”(后称“潮安”),潮汕地区则称为“潮州”(后称“潮州”)。
至明朝洪武元年(1368),朝廷在潮州设置潮安州。洪武十三年(1380),朝廷将潮安改名为饶平,并在饶平境内设置了饶平县和丰顺县。当时潮州地区的行政区划是:饶平分属潮安和丰顺县;丰顺县则是潮州的一个县。从此,潮汕地区就正式成为潮州的一个州,为今天潮州市的前身。
在清代之前,潮汕地区的行政区划与现在基本相同。明清两代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后,潮汕地区变成了潮州府和饶平县两个州、县管辖。当时的潮安和丰顺成为当时广东最富庶的地区之一,故潮安县被称为“粤东巨邑”(从明代开始称潮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