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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怎么算?来了解!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27 11:01:07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一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互相考察的时间,由于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在工作上不上很熟悉,不能和正式员工相比,所以劳动者的工资和正式员工也是不同的。那么劳动者的工资怎么计算呢?

网友咨询:

试用期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律师解答:

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算,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律师补充:

试用期可否中止重新计算?

1、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所以试用期是不能中止重新计算的,如果重复约定试用期的,侵犯劳动者利益。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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