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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投诉电话你知道吗? 这些消费维权知识你可以看一看

98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5-02 23:04:29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总会遇到或听说各种消费维权纠纷问题,那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9项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权。本文为大家整理出消费者维权指南,当遇到侵权行为时,一定要勇敢维权,依法维权,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消费者享有的合法权益?

1、欺诈消费要支付三倍赔偿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遇到商家恶意欺诈,以次充好的情况,比如买到了翻新的电子产品,或者遇到商家售卖假货。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支付价款的3倍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消费者个人隐私不得侵犯

在网购的时候,商家获取了消费者的私人信息,包括住址、电话、账号等,一旦这些隐私被泄露就很容易导致收到各种营销短信和诈骗电话。

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经过消费者同意,且需要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和非法向他人提供。一旦发生了泄露,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3、消费者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如果是网购的话,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以下这几类商品不包含在内: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4、消费者拥有自主选择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我们看到“禁止自带酒水”等规定,其实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

二、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一)线下实体店

1、与商家沟通: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2、拨打12315投诉电话: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准备好证据,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3、登录12315投诉官方网站反映情况。

4、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反映情况,如工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等。

5、申请仲裁,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法院诉讼。

(二)线上网店

1、客服投诉:消费者可向购物网站的客服提供购买的商品的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投诉或举报。

2.及时报案:如果涉及网购诈骗等刑事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尽量挽回部分损失。

3.消协投诉:与普通商品一样,网上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也可向省、市消协投诉,维权热线:12315。

对于网上购物存在的风险,一定要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者保存相关证据,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部分不是在本地,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公司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三、维权需要保留的相关证据

1、购物小票、保修单、发票、纸质或电子版合同。(注:妥善保管好发票)

2、录音、录像。

3、网购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网页公正保存。

4、加盖公章的旅游行程表、计划书。

5、加盖公章的消费清单。

四、消费者维权指南

(一)拒绝霸王条款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预付定金不予退还”“本店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金银饰品概不退换”“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先签收后验货”“超多30天不提货者,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酒店餐饮包间最低消费XX元”“订金本公司一律不退”“预付卡消费:本店对该卡有修改和终止使用权”……以上条款均为霸王条款,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遇到以上条款均可投诉。

如何认定霸王条款,主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

二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三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

四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五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

六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

(二)切勿盲目支付“定金”

部分商家混淆“定金”与“订金”,二者的区别在于“定金不退,订金能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定金有着债务担保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即消费者支付定金后如果单方面取消订单,无权要求卖家返还定金。

(三)消费维权热线

不管消费者的投诉是针对食品、药品还是商品,投诉的内容是质量还是价格,投诉的企业在网上还是线下,都可以通过12315的热线电话、网站、App以及微信、支付宝等入口24小时进行投诉举报。

(四)消费维权的“时间”点

“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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