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中“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它的列示内容和“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列示内容很容易混淆,该怎样区分呢?
比如说固定资产的处置利得,放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示。固定资产的报废毁损,放在“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中。但如何更好地理解具体是处置还是报废呢?可以从以下两点进行判断。
1、识别两者概念的主要区别,“资产处置收益”—重点是处置,而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重点是报废。
2、判断该资产是“二手买卖”还是“废品处置”,如果资产是正常使用,就作为资产处置收益核算,如果资产是不可使用的,作为营业外收支核算。
(一)以下内容为财政部对相关科目的有关规定:
2018年6月 ,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并作修订新增项目说明,其中涉及到资产处置报废方面的注释如下:
(1)“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 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产 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该项目应根据“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 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2)“营业外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企业接受股东或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经济实质属于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的除外)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相关科目的列报
(1)资产处置收益
(2) 营业外收入
(3) 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