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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 “文科举人”萧友梅生平简介

325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2-17 15:09:34    

萧友梅,广东香山(今中山市)人,生于1884年1月7日,殁于1940年12月31日,音乐理论家,作曲家,中国专业音乐教育的奠基人和开拓者。

2007年10月24日,为了纪念蔡元培、萧友梅创办的国立北京大学附设音乐传习所成立85周年,国立音乐学院成立80周年,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北京大学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合作仔北京举办萧友梅纪念碑揭幕仪式。一张海报大小,宣统二年清政府颁发给“中国现代音乐教育之父”萧友梅的“学部执照”的“举人证书”亮相时引起了现场不小的骚动。仪式上,萧友梅之子萧勤将自己收藏父亲的三件珍贵文物赠送给中央音乐学院,这包括宣统年间清政府颁发给萧友梅的“举人证书”随后,经萧勤同意,中央音乐学院又将这批文物转赠给萧友梅的故乡广东中山市。

宣统三年学部执照

萧友梅的父亲萧煜增是秀才出身,并以塾师为生,萧友梅自幼在父亲开办的家馆里学习古文典籍,这可是一项得天独厚的优势。在父亲的谆谆教导下,萧友梅学了不少经书,什么《大学》《论语》《孟子》等等,该看的都看过。1889年,萧煜增带着孩子,移居澳门,那时萧友梅才五岁。邻居有一位葡萄牙神甫常演奏风琴,窗外不时飘进的优美琴声,他如闻天籁,遂对音乐产生了强烈兴趣。18岁,萧友梅远渡日本专修音乐,十年后在北京为留学生举行的“会试”中,他自背折叠式桌椅前去保和殿考试,让主考官看得瞠目结舌,他最后取得了清王朝最后的“文科举人”功名。尽管这个成绩不是很理想,但也比其父亲的秀才高出一个阶梯。不久即被授以在“学部”做“视学”。1909年夏,萧友梅学成回国,1910年初参加了清政府对出国留学毕业生的“会试”,取得了“文科举人”的名位。这个末代“举人”的名位也是经过了几番周折才算完成。

参加“次试”后,萧友梅(左)、唐有恒(中)、张汝翘(右)在香山会馆合影

学部于1908年9月17日首次举行甄录考试。考试内容为普通学及日语,及格者方予参加正场考试,本年参加预考者有九十五人,计取六十名。1909年(宣统元年)九月初八学部的《奏考试游学毕业生监临事竣折》云 :臣等奉命派充监临官,钦遵于八月二十七日入场,督率在事各员,敬谨将事先期,由学部将京外各衙门咨到应者之游学毕业生三百三十八名,严行甄录,照章以五十分为及格,计录取应考者二百八十五名,于八月二十九、暨本月初一、初三等日,在新建考院分场考试……1909年章程规定,学部奏请钦派主试官,并遴选奏派襄校官,襄校官分阅评记分数,主试官进行复核。留学生考试分数分文凭分数和考试分数 两项。毕业文凭分数由学部评定,分五等,从六十分到一百分,每等相差十分。 试卷分数为各卷平均分数。总均分80以上者为最优等,70以上者为优等,60以上者为中等。但每等不必全备,如所学均优则均为一等,学业稍次,则统列二、三等,以学生程度为断,不须强分高下。章程规定奖励的办法是在日本国家大学堂暨程度相当之三年毕业,得有学士文凭者(在学前后计十年,较选科学问尤为全备),奖翰林出身;在日本国家大学院五年毕业,得有博士文凭者(在学前后计十六年),给以翰林出身,予以翰林升阶。掘此章程,考试结果与授予何等出身关系并非很大。1906及1909年章程则规定毕业生考列最优等奖给迸士,优等及中等奖给举人,由学部开单引见验看,奖给出身者加某科字样,如习文科者称文科进士、文科举人,习商科者称商科进士、商科举人,其它各科仿此。1909年参加甄录者达三百九十余人,结果取中二百八十五人。最终录取包括萧友梅在内的各科考生255名。时年 28 岁的萧友梅考得65 分,列三等拟赏“文科举人”,经学部在己酉九月廿、廿一两日,派员赴内阁,对此次游学毕业生的试卷,进行“验看”,监国摄政王载沣于两天后批复、并赐萧友梅“文科举人”出身;宣统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学部颁“文科举人”执照予萧友梅:“应游学生毕业考试取列甲等,奉旨赏给文科举人。”但这依然不是官衔,而是萧友梅参加庚戌四月十五日“次试”的入场券,直至学部两次公布是次考试结果并得“引见”、恭请皇帝“赏赐”并见“监国摄政王钤章”后,其“官衔”才算完成。

萧友梅编的《乐理教科书》

1910年八月初二,萧友梅被学部尚书唐景崇奏请为“庚戌辛亥届·部试”的“襄校官”,负责文科中“教育”或“历史”类试题的拟题、阅卷、判卷;十月初三,萧友梅以“视学官”身份,被学部钦派至直隶、山西,并兼查山东省的学务,萧友梅自云 :“帝大毕业后,曾在北京任视学二年”,也即萧此后在京滞留至辛亥年间。据《萧友梅编年纪事稿》云 :1911 年 7 月 13 日,萧友梅完成北部三省视学后,回到北京。萧友梅身为教育部官员,极力推进音乐教育的普及,北京的一些大专院校相继成立了音乐系(科),现代音乐教育在中国逐渐普及开来。萧友梅在京城安顿下来不久,即去拜见时任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蔡元培非常器重萧友梅的为人与才能,遂邀请萧友梅担任北京大学哲学系音乐讲师并兼任该校音乐研究会的导师,蔡元培倡导“以美育代宗教”之主张,在北京大学成立了音乐研究会、美术研究会等研究会,以此提倡和推广美育教育。

萧友梅于1935年9月在新落成的国立音专校舍前

1922年8月,在萧友梅的提议之下,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被改组为北京大学附设音乐传习所,由蔡元培兼任所长,萧友梅以教务主任负责主持实际工作,其宗旨是“传习西洋音乐,保存中国古乐,培养合格的音乐教师”。北洋政府教育部在全国实行新学制时,萧友梅提议将“乐歌”课改名为“音乐”课,并且规定为小学的必修课,他还在京城的其它一些高等院校音乐系科担任兼职教授。1927年,萧友梅创办了我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国立音乐学院,即上海音乐学院的前身。国立音乐学院哺育了中国第一代专业音乐人才,他们成为中国音乐文化建设的栋梁。国立音乐院改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后,又出任第一任校长,直到逝世,一直坚守在办学的第一线。他勤俭办学、从严治校,秉公处事,待人慈和、帮困扶贫、淡泊名利,筚路蓝缕、创建之功,至今福荫后人。萧友梅兴起“音乐救国”之念,其“以养成乐学人材为宗旨,一面传习西洋音乐,一面保存中国古乐,发扬而光大之”的办学宗旨,在今天仍闪耀着夺目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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