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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深圳新交规最全解读来了

311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3-12-31 14:36:40    

不系安全带该罚谁?

乱用远光灯、买卖驾照分数,

是令不少人头疼的问题。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新条例针对系安全带、打远光灯、买卖分行为作出了新的规定。

深圳市交警局冯新毅副局长指出《处罚条例》将从严。

谁不系安全带罚谁

在新修订《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明确规范了安全带使用行为。



交警正在严查安全带使用。

第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二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二百元罚款。


安全带的正确系法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五百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五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五百元罚款。

特别是营运车辆,如出租车、网约车、大巴车等,驾驶人必须以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或语音提醒乘车人等形式尽到提醒义务。

营运车辆内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即使交警蜀黍不在车内,驾驶员是否存在提示动作,也可以被一一记录。

交警正在提醒车主安全驾驶。

严罚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是令不少人深恶痛疾的交通恶习,无论是会车时还是跟车行驶时,都不能乱用远光灯,因为它严重影响驾驶人视线,无论是在会车时还是在跟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都会被处500元罚款。

远光灯形成光干扰

第十五条规定

机动车于下列地点或者情况下使用远光灯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

(二)与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交汇时;

(三)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

(四)临时停车或者中止行车时。

买分、卖分都要罚

新条例还针对买卖分行为作出了新的规定:买分和卖分都要罚,中介组织最高罚款20000元。

车主们在自助柜机旁守法办理事宜。

据了解,新《条例》规定:替代他人记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记分的,分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存在金钱给付或者其他交易行为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组织、介绍他人实施替代记分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涉嫌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实施前两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交警局综合处法制科副科长项辉正在就《处罚条例》新规接受采访。

本次特区条例修订对打击买卖分提出了新的内容和措施,

一是对“买分”行为纳入了处罚,处罚的对象更加全面,涵盖了买分、卖分、中介组织三方。

二是处罚手段增加,对涉嫌买卖分的双方均实施驾驶证暂扣,这将从根源上遏制驾驶证记分买卖行为。

为保证驾驶证扣分制度对驾驶员的有效震慑作用,加大对交通违法买卖分行为整治力度,深圳交警组织专业打击“买卖分”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形成对“买卖分”违法行为的严管氛围。2019年1月至今,深圳交警共行政拘留涉嫌“买卖分”人员78人次,行政处罚涉嫌“买卖分”人员53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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