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给爱车投保
下午上路便出事
真是倒霉至极!
好在保险已投,致电赔付即可
可保险公司却说:
“交强险合同次日零时才生效,我司拒绝赔偿!”
此话正确吗?法院这样说:
↓↓↓
保险公司以合同载明的保险期间为自次日零时起一年而拒赔是不合理行为,故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进行理赔。
看来,保险公司的一些规定根本就不合理!下面,“央视社会与法”就为大家具体解答一下这其中的缘由,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合法维权↓
“次日零时生效”属无效条款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❶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❷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交强险保险合同中“次日零时生效”条款实质上形成了对保险公司一定责任的免除,加重了投保人的责任,排除了投保人从缴纳保险费到保险单约定的起保时间段内可能获得期待利益的权利。
因此,交强险中该免责条款无效。
既然不存在“次日零时生效”,那交强险的生效时间又该如何计算呢?
出单即生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有作出承诺时生效,需要办理批准手续的待批准、登记后生效,附条件或者期限的合同在条件成熟或期限到达时生效。
针对交强险来说,其生效时间应自成立时便生效,即当车主签订保险合同并缴纳保险费用后,该车险合同就已成立生效。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此解释,大家都明白了吧!
看完这份“签订车险合同必备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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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车险合同必备帖”
1、背景调查
购买保险前应先核对业务人员的保险代理资格证,以及相应保险公司是否在当地设立机构。
2、细心阅读
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对不明确、不清楚的地方应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解释说明,有异议要及时提出,确认保险条款不存在任何问题后,再签字确认。
3、保存相关证据
务必将签订合同、保单、收据等凭证留存好,方便日后发生纠纷时维权使用。